近日,成都交警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锦江区锦东路段有一台挖掘机在道路上行驶,此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接到举报后,交警三分局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核实了确有其事后迅速出动警力赶赴现场,在一心桥横街发现了这台违规行驶的挖掘机并将当事人带回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伊某某在附近工地做工,因贪图方便,未使用专门拖运车辆进行运输,而是直接驾驶挖掘机械上道路行驶。挖掘机属于工程机械设备,不允许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只能在特定的施工场地内作业使用。
民警调查发现该车辆未按规定登记备案、驾驶员伊某某仅持有小型客车的驾驶证,未取得特种车辆的驾驶资格。该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成都交警按照道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0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成都交警在此郑重提示广大市民:各类工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等,严禁在公共道路上随意行驶。这些设备自身结构和性能特点决定了它们不适合在正常交通道路环境下运行,一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相关施工单位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作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